「加按」是指按揭人將已被抵押的物業,再抵押給現有的承按人(即銀行或貸款公司),從而獲得新的貸款,整筆交易只涉及一個承按人。按揭人選擇加按時,由於承按人相同,所以可以免卻再次上律師樓的時間以及律師費的支出,同時銀行會為加按部分提供現金回贈。
「二按」即是第二次按揭,指按揭人在未完成原有按揭供款的情況下,將物業抵押給其他按揭貸款人以申請貸款。若日後按揭人因未能償還貸款而需將物業拍賣,第一承按人會優先獲得還款,餘下款項才償還予第二承按人。由於風險較高,「二按」利息通常會比「一按」高。香港許多銀行並不提供「二按」服務,市面上大部分「二按」均是由借貸公司及地產商提供。